刚好赶上。
看到一个同龄男孩露出浅浅的笑容,朝着他走过来,背着一个登山包,身材高挑,应该有一八五。
“林狗!”
“许狗,好久不见!”
两人简单拥抱一下。
林狗、许狗是他们在大学时互相取的外号,整个寝室都是狗,姓氏加个狗。
林狗的全名叫林志明,也有人喊他小明,但寝室人都喊他林狗。
两人在大学期间感情最好,林志明的成绩名列前茅,对许建华颇为照顾。
生活上也都互相帮助,甚至林志明的腰上有一条刀痕是替许建华挨的。
两人寒暄几句,便离开高铁站。
奔向一处烧烤店!
陈玉娟已经在这里等候。
“卧槽,这么漂亮,你女朋友?”林志明忍不住多看了几眼。
陈玉娟嘴角微微一扬,道:
“真会说话,今晚吃什么,我请客!”
“应天环美的董事长、也是第一大股东,陈玉娟陈董!”许建华给他介绍,顺便拿过陈玉娟面前的一份档案袋,放在他的面前,说:
“我大学最好的哥们——林志明,一个很有想法的人,他将会作为我的代言人加入应天环美,以后你们两人要并肩作战。”
许建华想过找家人亲戚来入股应天环美,但想想不是很安全;这种手段太常用。
很多人都用这一招,也有不少败落的人被自己的亲戚连累。
思来想去,他决定找大学同学,没有血缘关系,再做得隐秘一些,安全系数高一些。
许建华给他倒酒,说:
“林狗,应天市到玉溪乡准备搞一条高速公路,几十亿的项目,分一杯羹吃,也比你在那边折腾强。”
“这里面是合同和资料,你先看看,要是觉得没问题,就签字,有什么想法直接说,咱们就不必矜持了。”
林志明打开档案袋,取出里面的合同,仔细阅读起来。
对于许建华他是绝对相信的,但对于陈玉娟,他是保持一定的怀疑态度,毕竟第一次见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