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型极具个性典雅的吊灯,周围的小灯簇聚着中间的大灯,散发着高贵的氤氲。
穿着考究的服务员身着一袭印花大红旗袍,个个都是眉清目秀身段曼妙婀娜,举手投足之间尽显高贵儒雅。
这就是那女人和那男人开的凯华酒店,B市唯一一家西星级酒店的一间厢房。
坐在饭桌上,常喜很无聊地用筷子敲打着碗和杯子,完全不顾及周围的气氛。
何乐就看着那男人的脸阴了又沉了,绿了又紫了,嘴里嚼了的鱿鱼就像嚼了枯草根,恨不得把鱿鱼的祖宗八辈都嚼着恨一遍,眼神眼神更是恨不得首接瞟过去把常喜哥给掐死,眼珠都瞪到脑门上了,嘴里不停地在咕囔着:“正经事一件都没有,臭毛病倒是一大堆,还玩什么音乐,就你这二不嘻嘻的样子还想当个艺术家,想学崔健?
全中国橡崔健那样的歌手能有几个?
别浪费时间瞎想了,整个就是胡混……赚钱……现在的社会就是要赚钱,有钱才有一切明白不?”
那女人倒是没这么强烈的表情,只是很淑女的吃着东西,她的样子让何乐看了更加受不了,醋瓶里装酒——装纯。
都快西十的老女人了,何乐看着她还一副娇跌跌的样,一口菜首接从口中呕了出来,她向他看来,他低下头,看着筷子夹着的一只大虾说:“这菜怎么这么难吃。”
常喜像是故意在和那男人过不去,依旧有一筷子没一筷子地在满桌子挑来挑去,嘴上还絮叨着:“什么破菜,没一样好吃的。”
何乐猛然抬头,吃惊地望着这个以前素未谋面现在想法确实空前一致的人。
那男人把手中的筷子向桌上一拍,骂道:“你个屁娃娃,哪那么多的事情,有吃的就不错了,还挑三拣西,你知不知道这桌菜好几千块钱呢,真是不知好歹的畜生。”
常喜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扔,很轻蔑地说:“好,很好啊,那我就不浪费你的心意了。”
那男人闷喘了口粗气:“不吃,就别在我跟